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畅通人才进出渠道 搭建多方参与的互动平台
记者郭义伟报道 “政府出台文件,加大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支持力度,我们备受鼓舞,在以后的救援中会加倍努力,为开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河南省开封市红豹救援队队长郭金伟说。日前,开封市出台文件,从建设、使用、补助补偿、激励约束等方面,对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给予支持,让开封各类社会应急力量对自身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设立专项基金,建人才储备机制
根据文件,开封市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装备建设和训练演练、业务培训、能力测评、技能竞赛等活动。
开封市还将建立应急专业技术人才储备机制,畅通人才进出渠道。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激励体系。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强化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社会力量人员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应急工作;引导社会单位、企事业团体开展互助结对活动,为社会应急组织提供资金、装备、车辆等支持。
市、县(区)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需求一并纳入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配送体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掌握社会应急力量的基本情况、主要装备、应急能力,建立完善数据库,重点培育危化品、水上水下、灭火、高科技救援等社会应急力量。搭建多方参与的互动平台,加强队伍间的交流合作。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指导规范救援行为,定期考评。畅通社会应急力量“五进”渠道,提升全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长效资金支持机制,建设一批拥有核心救援能力的品牌社会应急力量。
给予救援便利,及时补偿损失
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时,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装备、物资优先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通行需要,组织实施交通管制、调流措施。
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的机制和渠道,为其参与救援提供便利。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需要专业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器材,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能及时赶赴救援现场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力量不足,需要社会应急力量支援等情况下,由市、县(区)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决定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社会应急力量使用情况,形成毁损、灭失清单,并将清单与可返还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一并返还。对社会应急力量在参与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人工、交通、物资和装备损耗等费用,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协调给予其必要的补助、补偿。
开展诚信建设,实施规范管理
为规范管理社会应急力量,开封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诚信体系建设,对在应急工作中发挥作用的社会应急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个人在支持发展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不服从现场调度指挥、虚报瞒报、违规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盲目冒险开展救援作业等的社会应急力量相关人员,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应急行动表现记录。对出现弄虚作假、重复申请套取应急补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应急救援行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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