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救援协会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家法规 >> 正文

政府为什么不能做慈善?

时间:2018-01-08  来源:公益慈善论坛
 
  “政府不能做慈善”——经常听到有人这么说,但一直没有听到过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说理。

  问题出在哪儿?经思考发现:“政府不能做慈善”,是近年来慈善界最大的命题错误之一。

  一言蔽之:不是政府不能做慈善,而是政府做的一切“好事”“善事”,都不能叫做“慈善”,不能称之为“行善”:

  所有政府做的所有“好事”,都是其义务和天职所在。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经常看到媒体这样的标题:xxxx年政府为老百姓办十大好事,这种认知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荒唐!——废话!政府不做“好事”,难道做坏事?!

  政府做“好事”,为什么不能称之为“慈善”呢?

  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复杂的政府职能问题,只弱弱地问一句:

  政府的钱从何而来?——税收。

  税收的最大特征是什么?——“强制性”。

  “强制性”的含义是什么?——国家意志。

  而非民间自愿或志愿,无论你愿意不愿意都得纳税。

  纳税即是每个人的“天职”,是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公民义务,即使是在宗教里,也将纳税视为人的天职。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税钱”是丝毫不带纳税人任何倾向性的情感的,也就是政府的钱,不含有民间公众、组织和个人的任何“慈善爱心情感”成分,看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明白大概了吧?

 “慈善”“行善”这些个词本身是有褒贬属性的,是人性一种高尚品行的道德标签。

  政府用强制性、不带任何个人爱心意志的公民自己的钱,去为公民做“好事”,那是本分和天职,是在履行义务,当然不可以叫做“行善”,自然也就与“慈善”无关。说句很俗的话:不能拿着强制别人缴纳的钱做好人。

  这是一个悖论的命题:政府“做慈善”不叫“慈善”。

  (写到这里,突然感觉到我们平时说的“政府拿钱”、“政府出钱”,似乎都表达错误,是不是表述为“政府用(公民的)钱”,或是别的什么呢?呵呵……)

  那么问题来了:慈善为何只能在民间?

  何为“慈善”?

  “慈”与“善”是人类自愿、自然的爱心情感。爱心意志表达既不是义务,也不是职责,而是自由、志愿、主动表达。

  行善在起意和行动层面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志愿,二是主动。

  所以,任何慈善组织或个人的行善,都应该是善款(捐款)善行。

  人的爱心意志的志愿、主动表达。

  只有民间组织或个人的捐款才是行善,强制性、被动性的税钱就没有这种爱心因子和行善属性,这就是政府做“好事”与民间做“好事”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区别:

  政府可以“为人民服务”,但不可以“做慈善”。

  当然,政府有义务依法(比如慈善法)管理和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上一篇:企业如果无应急救援队须签订救援协议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推荐资讯

“防溺水”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
“防溺水”知识讲
讲知识、授技能,与众不同的“儿童节”
讲知识、授技能,与
“河南救援”为黄科大40年庆典保驾护航
“河南救援”为黄
勤学苦练绳索技术 危急时刻天降“绳”兵
勤学苦练绳索技术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河南省应急救援协会第二届一次会员代
  2. 河南7·20洪涝灾害救灾行动
  3.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领导班子亮相
  4. “河南救援”赴冀抗洪救灾纪实
  5. 云台山货车坠崖 司机不幸遇难
  6. 河南省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水域救援技能
  7. 九寨沟地震 灾情概述
  8.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莅临协会调研
  9. 各省级应急厅(局)的主要负责人
  10. 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救灾行动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 © 2015-2024 haera.cn All Right Reserved 豫ICP备17009066号-2

版权所有:河南省应急救援协会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